为做好2010年项目申报工作,根据省财政项目申报的要求,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立项的范围
项目是学校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而立项的一次性或阶段性任务。立项的范围主要是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创新创业教育项目、信息管理、网络购建类项目、图书、期刊购置类项目、房屋租赁类项目、基本建设还本付息项目、物业管理类、其它设备购置类项目等。
二、立项申报的原则
(一)重要性。立项要围绕学院的事业发展规划和学院当年的中心工作,确保重点项目的实施。
(二)全局性。立项要按学院整体规划、布局展开。如:实训基地项目要按专业群整体规划来申报。
(三)完整性。立项申报要完整,既要考虑项目所需主要设备,也要考虑辅助设备,既要考虑当年一期建设,也要考虑后续二期建设。可整体计划、分步实施。
(四)绩效性。立项的项目要明确的预期绩效目标,体现资金的使用效能。
三、项目申报管理部门
项目申报实行分口管理。根据学院目前的机构设置和部门相应职能,具体是:
资产设备管理处负责学院办公自动化项目、电子阅览室项目、多媒体教室项目、管理信息化项目, 联系人:梁小婉 、谢浩辉 ;电话:86928788;邮箱:liangxiaowan2003@163.com ;
图书信息中心负责图书(含电子、纸质)建设项目、期刊建设项目;联系人:徐莉;电话:86929839;邮箱:jmtsg@163.com; 总务处负责文艺、体育运动项目(非实训基地项目)、办公家具项目、教室课桌椅项目、物业管理项目(含交通、消防、空气调节、照明等)等;联系人:朱建平、陈菲;电话:86929896;邮箱:chenfei668@zj.com; 四、项目申报的流程及时间要求
(一)6月15日前各系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按照浙财企字〔2009〕107号要求的表式上报教务处,其他处室将项目申报表一套,包括《省级部门项目申请书》、《项目政府采购明细表》、《项目可行性报告》(20万以上的项目要求可行性报告),报相关职能部门。 (二)6月20日前各职能部门对系、部门上报项目进行论证,提出初审意见:明确是否可以立项,对拟立项的项目提出控制金额,并进行项目排序。
(三)6月30日前学院职能部门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在校内论证的基础上进行再次论证,提出专家论证意见:一是否可以立项,二是对拟立项的项目提出控制金额,主要设备配置规格;三是对立项项目的支持程度(重点支持、一般支持)。
(四)7月10日前各职能处室(教务处、资产设备管理处、总务处、图书馆、财务处、创新创业办公室)向院长办公会议汇报,院长办公会议对项目进行评估、审核,确定同意立项的项目,项目建设的控制金额,并按确定的项目排序。
(五)7月15日前各职能处室对同意立项的项目申报表(按四(一)要求)电子版上报资产设备管理处,资产设备管理处对各项目的预算进行价格审核及整理。
(六)7月25日资产设备管理处将审核后的项目申报表一套(《省级部门项目申请书》、《项目政府采购明细表》、《项目可行性报告》电子版,上报财务处。
四、其它
(一)《项目申报流程图》、《项目可行性报告》、《省级部门项目申请书》、《省级部门项目申请书填写说明》、《项目政府采购明细表》在附件或财务处网页“服务指南”栏下载,校内外实训基地立项申报表在学院论坛“学院文件”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