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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贷款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公告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03-03 动态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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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房改中心自2010年1月11日开始受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
业务对象为已向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
具体的业务规则详见中心《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帐业务指南》。
附:《按月还贷转账提取业务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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