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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年终决算资产的完整,财务收支的真实,根据浙财预执函[2012]50号关于做好预算单位年终工作的通知要求,国库支付出票日不迟于12月14日。现将应做好的几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 属本年度的应收而未收的收入,各部门加紧催收,在12月14日前交财务处入帐。
二、 属本年度的应支而未支的支出,包括日常经费和专项经费,如暂借的差旅费、比赛经费等,有关人员须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在12月14日前到财务处进行报销。
三、 根据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财政资金安排的专项经费2年年内未执行完毕的,财政收回资金用于平衡预算,请各项目负责人抓紧落实。
四、 材料、药品、固定资产等财产物质,各保管部门应进行全面盘点,对盘点结果,财务处将组织财务人员抽查、核实。
五、 学院及所属各独立核算单位财务部门,要根据执行的会计制度,正确做好核算,确保年终决算结果真实、完整。
六、 因国库集中支付,2013年日常经费报销自1月4日起,专项经费须等财政预算下达,时间另行通知。
财务处
201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