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暑期暂停办理现金借款业务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6-11   动态浏览次数:0
各系部、处室: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省级预算单位个人公务卡改革的通知》(浙财预执〔2014〕17号)精神,自2014年7月1日起,凡列入《浙江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消费性支出项目,要求一律用公务卡结算。为此,财务处计划暑期暂停办理现金借款业务。各部门在暑期有涉及超过公务卡限额的经济业务的,请用转账汇款方式结算。考虑到职工公务卡还款期限制,财务处7月25日-7月29日(不含双休日)正常上班,开放报销。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