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21年度年终财务决算工作,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我校全年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根据省财政厅会计核算中心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本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安排如下:
一、年终业务办理时间安排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报销支付截止日为12月14日。请各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此前将本年发生的经费支出报销完毕。2021年12月14日之后发生的经费支出于2022年1月中旬后报销。
二、年终财务清理工作要求
存在以下情况的业务,请于12月14日前办理相关手续:
1、请各部门及项目负责人认真核对预算经费使用情况,及时报销相关费用。
2、请借用备用金的教职工及时办理还款或报销手续。
3、请预借票据(款未收先开具票据给对方)的教职工联系对方单位及时将款项汇入学校账户。
4、请资产管理部门及时组织年终固定资产、材料及药品的清查盘点工作,将盘点结果报计财处。
5、请学校所属独立核算单位财务部门认真做好年终财务清理工作,及时与学校计财处进行往来账核对与结算。
6、请各部门将需要分摊的经费凭据及时交至计财处办理转账手续。
7、请各部门有业务经费收入在12月份汇入学校账户的,及时告知计财处办理结算。
计划财务处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