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校内预算申报的通知
发布人:财务处  发布时间:2022-06-30   动态浏览次数:11

校属各部门:

为统筹安排学校经费,合理编制2023年财政预算,请各部门结合工作职责、2023年工作计划及本年实际收支情况,编制2023年校内预算。编报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收入预算

各部门在编制收入预算时,要以“合规、完整、准确”为原则,若有纵向、横向项目资金,向外单位(个人)收取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学费、培训费、租金、管理费以及其他各种收入,均须纳入预算。

有收入的部门需填写《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明细表》(见附件,下同),并提供收入相关资料和依据。例如,学生处需要编报学生住宿费收入预算并附预算明细,继续教育学院需要编报联合办学、培训等收入并附预算明细,资产后勤处需要编报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二、支出预算

本次支出预算只申报基本支出预算,即部门为了保障日常工作顺利开展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不含项目支出预算。

(一)预算金额

各部门按2021年调整的机构设置申报预算,对于职能及业务范围变化不大的部门,2023年度预算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核定数;职能及业务范围变化较大的部门,需按新增项目的名称、内容、实施的时间来细化,申报项目须附详细说明。

(二)填报说明

1、绩效工资经费预算,由学校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统筹。自2021年起,除人事处外,各部门不再列支绩效工资性质的支出,各部门需将所有拟纳入绩效工资发放的预算报绩效办备案,联系人:陈爽。

2、公务接待费预算,各部门只要申报了公务接待费预算的,均需填报《2023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明细表》。

3、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归口国际交流中心申报,需填报《2023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明细表》。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归口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申报,需填报《2023年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明细表》。

5、印刷费,归口资产后勤处申报,各部门需将印刷费预算统一报给资产后勤处。

6、维修费,教学设备维修(含各实训基地设备维修)统一报给资产后勤处。

7、其他交通费用,由资产后勤处牵头申报,教职工上下班租车等学校租车费用、以及各部门学生活动和举办大赛等发生的租车费预算统一报资产后勤处;个人车贴预算,由人事处牵头申报。

8、政府采购预算申报,2023年有公务用车租赁、会议(一般会议)、会计服务、审计服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印刷服务、绩效评价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等开支需求的部门,需填报《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9、基础资料填报,由人事处填报《人员情况表》、《精减、遗属人员情况表》;由资产后勤处填报《交通设备情况表》。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要求,预算编制需细化到具体的经济科目。关于经济科目的填写,请参考《2023年省级商品和服务支出标准表》(附件7)。

2、2023年预算需从紧从严编制。根据2023年省级预算布置会要求,为降低行政成本要求压减“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三类经费不增可减。请各部门编制预算时,加强调研,从紧从严编制预算。

3、计划财务处已经为每个部门开通了经费使用查询权限,2022年1-6月各部门的实际支出请通过计划财务处内网的财务查询入口进行查询。

4、各部门需将填报完整的《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明细表》、《2023年部门经费预算明细表》、《2023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明细表》、《2023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明细表》、《2023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明细表》、《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表》等,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并加盖部门公章后,在7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计划财务处,并将电子表格发送到310317278@qq.com。联系人:赵恒飞,电话:86929958

请校属各部门抓紧落实,按时上报。

附件:

附件1: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明细表.xlsx

附件2:2023年部门经费预算明细表.xlsx

附件3:2023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明细表.xlsx

附件4:2023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明细表-国际交流中心.XLS

附件5:2023年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明细表-资产后勤处.xlsx

附件6: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表.XLS

附件7-2023年省级日常公用支出标准表.pdf

附件8:人员情况表-人事处.xls

附件9:【精减、遗属人员情况表】-人事处.XLS

附件10:交通设备情况表-资产后勤处.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