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操作办法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5〕130 号)要求,学校需全面梳理涉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精神,并完成“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校属各部门、二级学院。
二、统计内容
1.涉企收费项目:面向企业(不含行政事业单位和学生)收费的各类项目,如毕业招聘会展位费、会务费、培训费等;
2.收费性质: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
3.具体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4.收费标准;
5.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6.政策依据。
三、统计时间要求
请于6月17日前将电子表格报送至计划财务处。联系人:徐淑蓓,电话86929765。
附件: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xlsx在线预览
计划财务处
2025年6月11日